2007年,消费者在食品和健康消费领域最担心什么?通过近2万名消费者参与投票,得出2007年3·15年度食品·健康消费领域消费者的十大担心,这十大担心,也应该是我国政府部门、生产企业今后工作的着力点。
担心一:药价高、看病贵 担心指数:91.2%。
点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有望解决药价贵问题。
自1998年2月7日以来,国家发改委进行了第21次药品限价。但21道降价令依然难以撼动高高在上的药价,反而形成了“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再高价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的怪圈。药价高、看病贵依然是老百姓心头的痛。 这一情况,可能在今后有所改观。针对大家关心的国家发改委将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郭剑英副处长近日透露:国家发改委近期将从八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药价高、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包括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全面调整;医院销售药品加价率控制在15%;对政府定价药品试行核定出厂价格;对市场调节价药品推行外包装印价格;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干预等八项措施。其他有关部门也在积极考虑对策,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在今年2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卫生部正在考虑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出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列入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这样就能够避免目前降价药品在市场上消失的现象。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有关专家的调研情况看,如果确定了300-400种基本药物,就能够满足临床上将近21%左右的使用,较大幅度地减少群众为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担心二:食品质量差 担心指数:88.1%。
点评:食品质量差、合格率低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我国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而新的安全课题又不断出现。集中整治和监管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一共对48种食品进行了国家产品质量抽查,记者统计后发现,共有12种食品的合格率在75%以下,8种产品的合格率低于七成,食品质量低、合格率差的情况可见一斑。 无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06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有六成以上的消费者对当前食品安全表示担忧。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国家将重点开展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食品质量差、合格率低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担心三:对问题食品处罚力度太轻 担心指数:87.9%。
点评:针对食品投诉金额小但涉及面广的状况,应尽快设立最低赔偿标准。
辽宁的马先生了投诉一瓶变质的茶饮料打了5个长途电话,结果厂家只是答应送一瓶价值3元钱的同样饮料,回想自己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马先生深感无奈。对于消费者的不满,某大型食品公司的公关负责人就此问题回复记者说:“公司方面认为应该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消费者的真实损失。”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对此解释说,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只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大量小额投诉的成本远远大于获得的赔偿,消费者受到损害,在申诉解决的过程中要花费很多的财力、物力和精力,消费者往往觉得不值得,高额维权成本让大多数受害消费者自认倒霉,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不法企业。
担心四:遭遇问题食品取证难 担心指数:85.3%。
点评:应立法对此类问题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企业来证明自己产品没有问题。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买到假冒或问题食品后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是,在索赔过程中,他们受到了开启不检和检测费较高两大问题的困扰。开启不检是所有食品检测机构的规定,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办公室的周主任向本报记者解释说:“开瓶不检,确实是我们的规定。因为如果来送检的酒水饮料或食品包装已经开启,我们就没法判断其中的产品是否是原厂生产,或者在开封后是否受到污染。所以,我们无法对已经开启的产品出具检测报告。”但开启不检的规定难坏了消费者。多数食品都是密封在包装之中的,不打开包装,就不会发现食品变质,而打开了包装,又无法进行鉴定。检测费用高也让消费者望而却步。检测一瓶白酒是否合格,需要近1000元,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担心五:遭遇问题食品索赔难 担心指数:83%。
点评:国家应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制度。
“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有毒的工业染料。我国从未批准将“苏丹红”染剂用于食品生产。但是,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人违规在食品中非法加入的事例却屡禁不绝。从两年前的涉红烤鸡腿、涉红油辣椒到去年的红心鸭蛋事件,直到今年1月18日质检总局最新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57种散装辣椒制品中,60%的产品检出苏丹红。类似的情况还有含禁用药物多宝鱼、桂花鱼事件、陈化粮黄酒事件。 执法人士介绍,销售含有“苏丹红”的食品,违反了国家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理论上讲消费者具有索赔权。但是,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赔会有一定困难。首先,消费者要证明曾经消费过该类问题产品;其次,还要有证据证明消费者的身体受到的损害是由于食用了此产品而直接引起的,需要消费者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检查。而实际上,不可能今天吃了“苏丹红”,明天就检测出对身体造成危害。所以,根本拿不出索赔的证据。更让消费者担心的是,现在检查不出问题,将来出了问题怎么办?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制度以及危机处理制度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