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拟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医德档案”制度,医务人员一旦发生收受“红包”或商业贿赂问题,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的资格,还可能面临缓聘、待聘。此举经媒体报道,舆论反映褒贬不一。在下以为,关键在于它的可操作性,特别是预期效果如何,才好有个结论。
“医德档案”受好评,是在百姓饱受看病难和贵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若因此医德上个台阶,服务质量提高,百姓自然高兴,是在无奈中看到一点希望。政府主管机构出台这一举措,动机肯定是好的,初衷也不错,为民谋利,当然受欢迎。但是,良好的愿望与实际的结果并不总是一致,“医德档案”最终效果如何,眼下便可作一些分析。
“医德档案”包括8项内容,其中,各级奖励荣誉及先进事迹和病人表扬、病人投诉及核查情况、违反职业道德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情况、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情况等4条比较直观,也可以量化,只要不搞弄虚作假,应该说便于考核。但其余4条,除去“其他能够反映本人医德状况的材料”之外,都颇有弹性空间,考核实在不易。
比如“接受职业道德规范和医学伦理知识培训情况”。若只看参加次数、培训课时、教学内容,虽很容易但无意义。凡医务人员应该都参加过类似的培训,但在医疗实践中依然有人不讲医德,“培训入档”又奈之何?
比如“开展文明规范服务,改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尊重病人权益等情况”。这些都很重要,又都需要具体化,才好逐一考核、确认。评语式的记入档案,恐怕难以起到约束作用。
最难考核的是“收受或拒绝‘红包’和商业贿赂情况”。这是全部考核内容的重点所在,也是“医德档案”制度突出强调的一点,是与奖惩挂钩的关键。但是,拒收“红包”、贿赂可以报告,收受了怎么可能交代?除非被举报。而举报又可以归入“投诉及核查”,况且送红包、施贿赂者都“有求于”收受者,非万不得已,或被他人发现,举报难、查证也难。所以,这条规定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有了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医德档案”在很大程度上形式重于内容,可操作性差,效果自然有限。而那么多医院还要有专人来记载、整理这些档案,徒增工作量,大多无用功,岂不是一种浪费?这种开支还会加大医院成本,最终岂不还是患者“埋单”?
其实,医德问题是难以量化考核的,也不是靠文字描述的。它是医务人员思想意识、道德修养的外在反映,表现在工作态度和言行举止上,或敬业、体贴、文明,或怠懒惰、冷漠、粗鲁,给患者更多的是感受,而并非数据、材料。一个很说明问题的事例是,有专家给年轻医生出了一道题:“冬天给患者做触诊前应该做什么?”众多医生和准医生都没有答对,其实答案很简单:“应该先把自己的双手焐热后再接触病人的身体。”你说这是医术还是医德问题?显然是医德。而这一点,靠培训记录、评语记载等文字材料是难以反映出来的。
至于收受“红包”和商业贿赂,不仅有失医德,而且涉嫌犯罪,完全可以凭此一条惩处,不必也不应该与其他要求并列。况且,只是“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至多“缓聘、待聘”,能有多大震慑作用?实在令人怀疑。
医德评判在人心里,不在档案里。档案只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从业者职业责任意识和自觉的职业行为,以及公众的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