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这个官司,我曾经天天扎进西单图书大厦查资料,脑子里想的全都是这个医疗官司。我心烦,我郁闷!”昨天,在东城法院法庭上,原告黄女士激动地说。
做了卵巢切除术的黄女士,在手术后被发现左肾萎缩。为此,黄女士将北京协和医院告上了法庭。昨天,这起医疗官司开庭,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最后,双方都同意调解。
■事件 切除卵巢导致左肾萎缩
黄女士在法庭上陈述说,2001年10月,她因为有左侧卵巢囊肿,在协和医院做了“全麻下腹腔镜左附件切除术(左侧卵巢切除术)和盆腔广泛粘连剥离术”。
手术后,她就开始出现腹泻,“严重时一天腹泻20多次,每天都得打点滴”。于是她只好再次到协和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她被查出“左肾轻度积水”,2002年病情稍微好转后她就出院了。
去年8月,她在单位体检时得知自己的左肾部分竟无正常结构,后经协和医院再次检查为“左肾萎缩”。“就是说医院在给我做‘盆腔广泛粘连剥离术’时扎破了我的左输尿管,导致左肾积液,协和医院发现后没有对症治疗,导致我左肾萎缩。”
为此,黄女士将北京协和医院告上法庭,要求给其评定伤残等级,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承担今后检查右肾的相关费用。黄女士一共索赔22万多元,其中主要费用是评定伤残等级后的伤残补助。
■鉴定 两次事故鉴定结论不同
今年5月,经黄女士申请,东城医学会认定此次医疗事故等级为三级甲等,医务人员负主要责任。
协和医院不服,申请再次鉴定。8月,北京医学会对此做出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黄女士在被查出左肾积水、左输尿管扩张时,医院没有高度重视,进一步检查和治疗,认定此次医疗事故属四级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争执 双方对事故定级各执一词
针对黄女士的起诉,协和医院在提交的答辩中曾不承认自己存在过错。但在昨天的法庭上,医院代理人简短地答辩说,北京医学会的医疗鉴定是正确的,他们同意按四级事故进行赔偿,承担黄女士肾积水之后的费用,但不会赔偿黄女士卵巢切除的费用。
“协和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是不争的事实,关键是定几级的问题。”黄女士的代理人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李凤才律师庭审后对记者说,“按照东城医学会的鉴定,黄女士的情况就可以被定为6级伤残,她可获得伤残补助,这也是她索赔22万多元的依据,而按照北京医学会的鉴定,就不构成任何伤残,她可能得到的赔偿不到1万元。这也是黄女士最不满意的地方。”
法庭上,黄女士申请再做鉴定并要求法院对其进行伤残等级认定。法官当庭告诉她,经调查做了医疗事故鉴定的就不能再做伤残等级评定。
“我的左肾只剩个空壳了,为什么就不能再做鉴定?”黄女士在庭审后声嘶力竭地哭诉说。
■分析 为何医疗鉴定常遭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