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经妇女如果能合理安排营养和生活,适当活动,进行精神调剂,达到身心平衡,不产生症状或骨和脂肪代谢的改变,则根本不需要补充外源性雌激素。若有雌激素缺乏的症状或实验证据,则应及早使用,并继续一个时期。至于持续使用多久,应视不同情况而 异。
单纯为更年期综合症用药,一般2~3年后,多数人已无不适,主动要求停用,只加强锻炼或行气功等方法就可以巩固疗效,不需再用。
另一些人则可以逐渐减量用药一段时间,然后停药。口服药虽然都要从胃肠道吸收,经肝脏代谢成雌酮再进入血流,但对肝脏并未见不利影响,相反,能促进肝脏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合成,因而对心脏起 到保护作用,故有人主张从预防心脏病发生的观点出发,应当持续用雌激素制剂至65岁左右或更长时间,除非当中发生了肝功能异常或其它不良的副反应。经皮或经阴道用的剂型是直接吸收,储存于皮下脂肪的,不经肝脏,故起不到保护心脏作用;但对骨代谢还是有肯定作用,可以继续用到65岁以后。70岁以上妇女的骨质丢失率已经很低,除了没有采取预防措施致骨吸收过多的人以外,就不需要再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