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的严重程度与烧伤原因、部位、面积深度,有无中毒、合并伤或吸入性烧伤,病人年龄、伤前健康状况、伤后处理是否及时正确等因素有关。其中烧伤面积和深度是判断烧伤严重程度的基本指标。
烧伤面积估计: 烧伤面积是指皮肤区域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常用的估计方法有九分法与手掌法。九分法按解剖部位将人体划分9部分,即头、面、颈部体表面积占9%,双上肢占18%,躯干〈含会阴1%〉占27%,双下肢〈含臀部〉占46%。手掌法即将伤员手掌五指并拢单掌面积约为体表面积的1%。一般用于小面积烧伤,特别是散在分布的烧伤面积的估计。
烧伤深度估计: 常用3度4办法,即Ⅰ度、浅Ⅱ度、深Ⅱ度和Ⅲ度。一般将Ⅰ度和浅Ⅱ度合称为浅度烧伤,深Ⅱ度和Ⅲ度烧伤合称为深度烧伤。
Ⅰ度烧伤只伤及表皮浅层,3─5天后局部由红转为深褐色,表皮皱缩、脱落,露出红嫩光滑的上皮面,不留瘢痕,可有短时间色素沉着。Ⅱ度烧伤又分为浅Ⅱ度及深Ⅱ度烧伤,浅Ⅱ度局部红肿明显,水泡大小不一,内含黄色或淡红色血浆样液体,并有蛋白凝固的胶冻物。水泡破裂后创面潮红、湿润,质地较软,温度较高,疼痛剧烈,可见脉络状或颗粒状扩张充血的毛细血管网,伤后1—2天更为明显,治疗后1─2周左右愈合,不留疤痕,开始时有色素沉着。深Ⅱ度烧伤已伤及真皮深层,烧伤局部肿胀,质地较韧、表面较白或棕黄,并有较小的水泡,去除坏死表皮后,创面湿润微红或红白相间,感觉迟钝,温度较低,可见针孔或粟粒般大小的红色小点,伤后1─2天更为明显,系汗腺及毛囊周围的毛细血管扩张所致。
Ⅲ度烧伤又称焦痂性烧伤 ,伤及皮肤全层 ,甚至深达皮下脂肪、肌肉或骨骼 ,局部颜色可有苍白、焦黄或炭化 ,表面干燥、发凉、无水泡、无知觉 ,焦痂干燥后可见粗大的血管网,为皮下及脂肪层的血管栓塞所致。由于皮肤及其附件全部被毁 ,创面已无上皮再生来源 ,因此创面修复要靠周围健康上皮向中心扩展长入 ,创面大者需手术植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