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灾害急救医疗服务的重要性
自然灾害是一种人类难以抗拒的自然现象,但它又是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件;社会灾难则更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既可防范但又难以杜绝。无论自然灾害和社会灾害(交通事故、空难海难、火灾淹溺等),都给人类带来巨大损害,这种损害首先是带来大批伤病员,其次是造成房屋建筑等物质上的严重损失。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地理复杂、气候多变,这都会给我国带来种类繁多的灾害,例如地震、洪涝、暴风、冰雹、滑坡、森林大火等几乎每年都会不同程度地发生。就以地震为例,我国处于濒太平洋地震与欧亚地震带交汇地带,活动性构造相当发育,我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国土处于易受地震袭击的区域。20世纪以来,全世界发生地震次数中,七级以上地震中国占十分之一左右,1976年唐山大地震数十万人伤亡的惨情令中年以上的人们记忆犹新。
国际上对灾害问题历来十分重视,1987年12月,联合国第42届大会通过的169号决议,将1990~2000年定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即通常俗称的“国际减灾年”,其目的就是要引起各国政府对自然灾难的高度重视。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自然灾难的防治,1989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委员会”,以期减少人口因灾死亡率和直接经济损失;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时,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并奔赴抗洪救灾第一线,关心洪灾可能给人民群众带来瘟疫的严重问题,取得辉煌成效,这就是全国军民与自然灾难作斗争的光辉诗篇。大量的事例证明,重视灾害急救医疗卫生服务,已成为整个医疗卫生界(包括医院在内)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任务,只有最大限度地做到对灾害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才能把自然灾害给人们造成的损害伤亡降到最低限度。
二、灾害急救医疗卫生管理的要点
灾害急救医疗卫生管理是远远超出医院范畴的全局性工作,必须注意加强以下问题:
(一)加强灾害急救医疗的组织领导
建立强有力的统一有效指挥的组织体系是保证灾害急救医疗工作全面、系统、协调、高效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在省(市)或当地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抗灾救灾医疗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医药、交通、铁路、民航、民政、商业和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有关领导组成,全面负责抗灾救灾医疗防疫的领导工作,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市)或当地卫生厅(局)内。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经费上、物资上、药品上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灾害急救医疗的坚实基础。要在灾区设立救灾医疗防疫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护、医护人员高度、药品器械供应调度、现场消毒杀虫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掌握救灾动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必要时发出求救要求,并检查督促各地执行情况。在办公室具体领导下,及时部署,科学决策,组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后勤保障等若干个小组,以保证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实施的需要。
(二)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无阻
畅通的通讯联络是抗灾救灾十分重要的物质条件,尤其在灾害规模比较大,地理交通条件较差较复杂、通讯设施已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的情况下,更要做好这项保证工作。包括充分利用无线通讯设备,明确各地各部门的抗灾救灾值班电话,必要时要确定联络信号(例如火堆或信号弹等)。尤其在实施现场急救指挥时特别需要通讯工具,通讯指挥车(指挥艇或指挥直升飞机)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