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改制,推动历史的车轮
太和是孝文帝的年号。史书把这一时期的各项改革称为“太和改制”。史书把这一功劳归于孝文帝拓跋宏,忽视了冯太后的实际作用。事实上,太和元年至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间,冯太后一直临朝听政,她是北魏的实际统治者。

鲜卑族在中原建立北魏政权后,带来了很多落后的风俗和制度。冯太后是个汉人,进入北魏后宫时,对许多落后的制度不习惯。
在无权的时候,冯太后只能忍耐。当她害死献文帝,再次执政后,决定改变落后的制度。承明元年(公元476年)二月,有些官员要求对管理太庙内献文帝神主的执事官赐给爵位。按照传统,这些官员提出的要求符合情理,但冯太后却生气地对他们说:“以后讨论什么事情都应根据‘古典正言’,不准遵循什么传统!”官员们听了,不敢反对。此次变革的成功,使冯太后充满了信心,决定实施全面改革。
北魏的各级官吏截留赋税,中饱私囊,与商贾勾结,利用收税之机,勒索老百姓,大发其财。冯太后临朝执政后,对这些现象深感忧虑。根据汉制,官员领有俸禄,但北魏的百官没有俸禄。战争频繁的北魏初期这个问题容易解决,因为在战争结束后可以分配战利品。到公元439年北魏统一了北方,战争减少,大部分官员大肆贪污,勒索百姓,致使百姓怨声载道。
冯太后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发给百官俸禄,对那些贪婪成性的人,严加惩办。
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北魏开始实行俸禄制度,百官有了俸禄。条例颁布后,冯太后将40多位以身试法的贪官污吏判处死刑。
小皇帝拓跋宏支持冯太后的行动,审问贪污犯秦州刺史李洪之。除了贪官污吏的问题,冯太后又发现了一些严峻的问题。当时,豪强大量兼并山林沼泽和土地,而平民百姓却无立锥之地,豪强地主成为与国家争夺劳动力和武装力量的强大势力。
当时,北魏常出现老百姓武装暴动的反抗事件。怎样解决这些难题?冯太后决定推行均田制。冯太后下诏制定了“三长制”:有组织地搜刮隐瞒不漏的户口,扩大编户。
三长制就是仿照汉族封建统治的什伍里甲组织的形式,重建地方基层机构,规定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五里为一党,邻、里、党各设一长,合称三长。任三长者,可免除一至二人的徭役。
在冯太后的大力支持下,北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方墓层机构,便于清查隐瞒的户口,增加国家控制的人口,使国家确定征税的统一准则,削弱了地方豪强的经济实力和武装力量,增加了国家的力量。
随着“三长制”的实施,地方隐漏的大量户口被查出,冯太后下诏推行均田制。
冯太后考虑到普遍实行休耕法,有的要两年或者三年轮种,便把授田数量相应增加一倍或者两倍。因此,授田又称倍田。受田的良民不能劳动或者死亡时,国家收回土地。若良民失去奴婢和牛,国家也收回土地。奴婢也可得到桑田,桑田必须在三年内种完,若到期种不完,国家收回桑田。
所有的授田都是“世业田”,世代相传,不够规定数额的买够规定的数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以卖掉超额的部分。对那些残、老、少、寡需要照顾授给一半田地,没有改嫁的寡妇授给妇田,免征田税。
冯太后按照全国人口密度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狭乡”和“宽乡”的政策。均田制规定:罪犯和绝户人家的土地收为公田,将来作为授田之用。人口增加后,以先贫后富的原则授给他们田地。
各级官员是冯太后统治国家的支柱,按官职高低分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各六顷。官田无权买卖。
均田制使北魏的奴隶社会经济结构向封建化的经济结构过渡,这一制度历经北齐、北周,至隋唐约300年,不仅使北魏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成为隋唐社会的经济基础。